咸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考核评估实施细则
为加强我校重点学科建设,实施《咸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推动我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提高,对校级重点学科实行每年检查一次,每三年评估一次的原则,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估内容:
1.科研项目及到位经费
2.科研成果及发表著作、论文
3.学科建设
4.科研队伍
5.学术交流
二、评估范围:经学院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重点学科。
三、评估办法:重点学科带头人组织填报有关表格报科技处审核,科技产业处组织学科建设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标准进行打分排队。
附件1:评估指标体系和定量积分办法
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积分依据表
附件3:咸阳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定性评估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