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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度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下发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及搞好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陕哲社科【200903号),陕西省2009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大力推进理论创新,着力研究阐释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紧密联系我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西部强省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重视基础理论研究,突出应用对策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建设西部强省服务,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者必须在《课题指南》(见附件2)规定的范围内选择研究课题(具体题目自定),超出《课题指南》范围的选题不予受理。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要突出现实性和针对性,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2、《课题指南》中带“※”号的题目,可以我省七个省级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名义申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3、综合性较强的课题,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其他课题,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但课题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必须与所申报课题的学科一致。

4、最终成果为论文、研究报告的,一般要在201010月底前完成, 资助的额度为0.6万元;专著一般要在201110月底前完成, 资助的额度为1.5万元。

5、做好课题申报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课题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以上专业职称,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必须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方具备申报资格。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在研的国家和省级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和参与今年的项目。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主要参加者参与其他课题申报。项目主要参加者最多可参与两个课题申报。

6、每个课题的申报费为100元,由科技产业处统一代缴。

三、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2009年版)》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见附件34)。各有关单位要对课题申报者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书》内容进行汇总,并按《课题指南》中的学科分类填写《2009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请书汇总表》(见附件5,此表格式不得更改),一类一表,不可混淆。

2、务必加强对《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的审核,严格按照《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的填表要求把关。

3、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审查合格的《申报书》一式二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六份(均为A4纸双面印制)及电子文档于200968日至10日,统一报送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同时各单位将录入的《2009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技产业处唐高峰办公OA信箱中。逾期不予受理。

四、为了确保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地顺利进行,科技产业处拟召开各申报单位的科研秘书会议。请各申报单位科研秘书下载打印本通知、《课题指南》、《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汇总表》等资料参加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33722021

联 系 人:唐高峰

附件:  1陕哲社科【200903.doc   2课题指南.doc   3申报书.doc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doc   52009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申请书汇总表.xls

     

科技产业处

                 2009年4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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