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哲学、政治学等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教育、艺术、军事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二、项目类型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具体的申报条件与要求请参阅《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见附件1)的第三条和第九条。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课题指南》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研究重点,申请人可在相关的范围和方向下自行拟定题目。除应用经济学科外,符合《课题指南》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的自选课题也可以申报。应用经济学科由于内容比较宽泛,原则上要按照《课题指南》规定的条目进行申报,一般不受理自选课题申报。
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论证活页》、《代码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见附件2~6,也可从科技产业处网站下载中心或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六、注意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人积极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的《申请书》1份;《课题论证活页》(四千字左右)1份,电子文档1份,于2009年2月20日至3月1日期间报科技产业处,科技产业处聘请有关专家审核,将修改意见反馈各有关单位。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人,将修改后的《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按同样要求一式七份,于3月10日前统一交科技产业处 (含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联系人:唐高峰
联系电话:33722021(办公室),13759729288(寒假办公电话)。
附件1: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doc
附件2:2009年国家社科基金指南.doc
附件3:申请书.doc
附件4: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5:数据代码表.xls
附件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
科技产业处
二〇〇九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