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项目管理 >> 横向项目 >> 正文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

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陕教科规办2010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见附件,也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报人必须承担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今年已经申报过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的申报人不能再申报本课题;以往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课题,按规定应结题而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2.本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研究经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学校)提供,资助额度不少于3万元。

3.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413日之前报所在单位审核,科研秘书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于414日统一报送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申报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汇总表》1份,以及上述材料配套的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唐高峰办公OA中。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产业处。

联系人: 唐高峰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

1、 课题指南

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科技产业处

2010331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陕ICP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IE6.0 1024x80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