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
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申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通知》(陕教科规办2010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
二、申报所需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指南》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见附件,也均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下载。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必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申报人必须承担过省级教育科研课题;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今年已经申报过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的申报人不能再申报本课题;以往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级课题,按规定应结题而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2.本年度单位资助教育部规划课题的研究经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学校)提供,资助额度不少于3万元。
3.请申报人将申报材料于4月13日之前报所在单位审核,科研秘书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于4月14日统一报送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申报材料包括:《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4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汇总表》1份,以及上述材料配套的电子版。电子版请发送至唐高峰办公OA中。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产业处。
联系人: 唐高峰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
1、 课题指南
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专项课题申请·评审书
科技产业处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