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现已开始申报,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组织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积极动员、精心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教师参与申报。请欲申报教师尽早准备,认真论证,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注意事项
1、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2009年度一般项目分为:
(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7万元;
(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万元;
(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5万元;
(4)专项任务项目,包括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项目具体申报事宜科技产业处已另发通知,马克思主义大众化项目今年已申报完毕。
2、项目选题
本次项目【不含“(4)专项任务项目”,下同】不设申报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围绕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请者应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点击链接)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避免重复申报,保证申报质量。
3、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2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和高校的实际情况,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4、申报条件
(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一般项目: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已申报200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者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5、完成时限
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以2009年12月作为研究起点,确定预计完成时间。
6、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http://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www.xm.sinoss.net/sinoss/business/login.jsp)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并通过申报系统自行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有关申报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401381、13366401382。
(5)请申报人将《申请评审书》在申报系统上传,另将《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3份按要求签字后,连同电子文档报送至本单位。
(6)教育部收取每个项目资料费100元。
(7)请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及资料费于5月25日18:00前统一报送至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纸质件一式3份、《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电子版(excel格式,见附件)、《咸阳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科研报奖)申报汇总统计表》纸质件1份(在科技产业处下载中心下载填写,签字盖章)。
(8)科技产业处将提前组织召开各申报单位科研秘书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申报人如有问题,可咨询科研秘书。
7、其他要求
(1)各申报人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
(2)关于“经费概算”栏目的填写:申报者依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次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预算做到适度、合理,“管理费”不能超过2000元。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的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个人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教育部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5)各单位应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教育部将予以通报批评。
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联系人:唐高峰,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科技产业处
200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