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我校2008年专项科研基金资助项目
及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通知
咸师院科字2008第4号
各单位,各部门:
经科技产业处初审,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主任扩大会议、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2008年我校专项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共72项,其中重点科研项目10项,一般科研项目19项,引进人才科研项目43项,资助经费共计27.8万元。
2008年我校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资助经费20万元;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资助经费10万元;获陕西省科技厅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2项,资助经费4万元;获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项,资助经费0.6万元;获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2项,资助经费0.3万元;获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1项;获陕西省基础教育科研重大招标课题1项;获陕西省基础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课题3项。根据咸师院发200824号文件精神,学校对省部级以上资助科研项目按照1:1比例配套科研经费,经费自筹项目给予适当配套经费。2008年我校共配套专项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经费37.7万元。
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各科研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预期目标填写《咸阳师范学院科研基金项目责任书》(见科技产业处网页“下载中心”),A4纸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于2008年12月26日前交科技产业处项目计划科。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经费,定期报告承担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附件:咸阳师范学院2008年专项科研基金资助项目及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一览表
咸阳师范学院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