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陕西省教育厅
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我校做好陕西省教育厅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重点支持:
1. 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 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 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生产工艺改进,
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创新性项目。
(二)项目类别
2021年度我校可申报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分为两类:
1. 一般专项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2. 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 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一般专项项目:按照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 申批的要求,一般专项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我校将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 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
(二)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由个人申请,学校择优推荐,通过网上申报后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以支持培养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为主,项目申报人截止2020年12月1日年龄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般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35岁(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服务地方专项项目申报人年龄小于45岁(1975年12月1日后出生)。
(三)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四)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1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计划项目,项目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六)禁止同一项目内容多头申报或申报多个不同类别计划。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各单位要做好申请项目的查新和筛选工作。坚持原始创新性、先进性和科学性,避免重复研究和低水平研究,严格控制数量,提高质量,择优推荐。推荐项目将在校内公示5天。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填报时间即日起截至2020年12月29日18:00。各单位须按照专项类别制作项目汇总表,并对汇总表内项目进行推荐排序,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交科研处办公室1#910,同时报送一份纸质版申报书,电子版发邮箱xysy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晗 电话:33720991
附:《2021年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