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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点击数: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接陕社科联201119号文件通知,我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请认真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精心组织,积极申报,争取佳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2009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工作的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实际工作者等,完成的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1.正式出版或者公开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专著、编著、论文、工具书、学术译著(文)、志书、研究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2.未公开发表的、但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推广并取得实际成效的调研报告;
3.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
4.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5.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成果,不能申报参评:
1.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2.著作权有争议的;
3.电子出版物;
4.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作品、年鉴、大事记;
5.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二、申报要求
1.一个作者只能在一个受理单位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
2.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须由第一作者或前三名作者联合申报);
3.多卷本专著,一般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统一申报;
4.多人合作的成果,以前三名作者具名申报。
我校凡符合参评条件的成果,由成果作者向学校提出申报。
1.申报者填写《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三份)及《汇总表》(电子版),连同申报成果原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限内报受理单位〔论文和调研报告需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著作需三本;学术译著(文)需附原著(文);出版的外文专著需附中文摘要,发表的外文论文需附中文翻译〕。
2.交纳评审费:论文和调研报告每篇150元;著作每本300元〔三册以上(含三册)的多卷本,评审费为300元×册数×1/2〕。
3.请于2011年9月3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申报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申报成果、有关证明材料及评审费报送到科技产业处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表》样式及相关参阅材料可在陕西社会科学网下载。网址:(http://skl.cnwest.com)。省社科奖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
相关参阅材料主要包括:
1、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2、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科分类目录;
3、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学术报刊认定目录;
4、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表;
5、陕西省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
未尽事宜,欢迎电话咨询。
联系人:姚鹏   联系电话:33720690,13891057518
             
                                             科技产业处
                                                201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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