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中共陕西省委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落实省委、省政府高质量项目推进年部署,建好用好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深度融合,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省科技厅组织编制了2024年度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别
本次项目征集类别为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具体包括以下三类:
(一)工业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与储能、高性能计算与工业软件等;
(二)农业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包括主要粮油作物高产高效关键技术集成示范、耕地保育与农田增产提质技术研发与示范、乳制品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数字赋能农业高质量发展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等;
(三)社会发展领域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包括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新技术研究创新链(群),恶性肿瘤诊治关键技术研究创新链(群),中医药现代化和创新药物研发创新链(群),生物技术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创新链(群),生态环境保护与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研究创新链(群)等。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单位应明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学校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学校批准兼职和聘用的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人员,须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
(二)限项要求
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省级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含2024年定向委托项目、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一批)项目以及本次申报的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
在研项目负责人(除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青年科技新星)不得申报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
(三)诚信要求。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负责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二级学院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四)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见附件)。
(五)与校外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和任务分工,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http://ywgl.sstrc.com/egrantweb/)进行在线申报。
项目负责人应按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书将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降低指南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在10月8日18:00前完成提交,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各二级学院同时安排专人报送纸质版推荐公函。
(二)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注意事项
1.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立项项目签订合同时须提交一份纸质盖章申请书留档)。
2.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项的项目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3.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应及时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
四、优先支持
优先支持在秦创原总窗口(西咸新区)、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等孵化载体落地的项目。
五、其它事项
(一)项目支持额度
重点产业创新链下设若干创新点。原则上重点产业创新链每个创新点支持经费50-100万元。
(二)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联系人:赵晗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1:2024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申报指南(工业领域)
2:2024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申报指南(农业领域)
3:2024年度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申报指南(社发领域)
科学研究处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