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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快陕西高校创新能力提升,促进产学研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学校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立项建设工作,为做好我校工程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和条件

(一)申报数量

此次申报采取总量控制、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限报 2 个。

(二)申报条件

1.本年度支持重点为围绕我省24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技术攻关的工程中心,其他研究领域的工程中心少量布局,填补空白。

2.拟申报的工程中心不得与已建设的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 中心、现有的省、部、国家级平台研究方向重复,同一学校同一 研究领域平台不重复建设。

3.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符合《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1)的建设条件。

4.拟申报的工程中心须依托二级学院组建,并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技术研发和工程化应用能力强,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鼓励与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开展联合共建。

5.依托二级学院能够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制定科学可行的建设发展规划,对工程中心的组织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资源条件配置、经费投入保障等方面政策明确、落实到位。

二、申报程序与时间

(一)申报程序

1.请各二级学院积极组织开展本次工程中心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工程中心进行把关。

2.各工程中心负责人填写《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附件2)、《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一览表》(附件3)。

2.各工程中心负责人所在部门应按照文件要求对申报的工程中心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纸质申报材料(1份)与科研平台申报信息表(附件4)一并报科研服务大厅(1—910)。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 2 个工程中心予以推荐

(二)申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将推荐公函及纸质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4)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5点前报科研服务大厅(1—910),电子版发送至381437618@qq.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1.《申请书》 的文字表述要真实、准确、客观。附件材料是支持、证明《申请书》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要真实可靠,充分完备,清晰可见。申请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如发现有不实,或伪造的即取消参评资格。《申请书》与附件支撑材料合计限 100 页纸。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谋划,立足学校学科优势特色,紧密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布局建设,体现有组织科研,避免重复建设、盲目申报。

3.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格的有效性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学研究处成果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33720991

电子邮箱:381437618@qq.com


附件1: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附件2: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建设申请书(模版)

附件3: 2023年度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一览表

附件4:科研平台申报信息表    


                                        科学研究处

                                      2023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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