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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点击数:

各相关二级学院:

为全面掌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设立情况,进一步规范统筹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进行摸底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各相关二级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二、统计范围

1.国家部委批准设立或共建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2.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或省委宣传部批准设立的省级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3.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等部门批准设立或共建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4.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团体。

5.内设的二级学院、部、室、研究所。

6.自设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中心、基地)和学会、协会等社科学术社团。

7.马克思主义学院。

8.以“陕西省或陕西”“西部或西北”等冠名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9.一带一路、区域国别特别是中亚区域研究机构。

10.其他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三、工作要求

1.各相关学院要将本学院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人员随研究机构一并上报。包括:研究机构负责人,高级职称在职研究人员,中级职称且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要体现年龄、学历、师承、工作简历、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成果等。

2.各相关学院要对本学院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认真梳理,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工作情况,形成2000字以内小结,一并上报。

3.各相关学院要对本学院哲学社会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工作状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自查研判,提出加强、保留、改进、撤销的明确工作建议。对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不在岗、无相对固定研究团队、不能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活动,且短时间内不能有效改进的,要明确提出撤销建议。

4.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严肃认真做好摸底统计及自查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误报。相关表格、文字整体均要合理编排,要有目录。

.提交时间

各相关学院请安排专人将纸质版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星期五)前报科研服务大厅(1—910),并附二级学院公函,学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381437618qq.com邮箱,电子版数据务必同纸质版一致。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设立情况统计表

附件2:一带一路、区域国别研究人员统计表




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33720991

电子邮箱:381437618@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3年10月7日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设立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机构全称

批准单位

与时间


所属学科


研究方向


负责人


首席专家


研究骨干

是否 联合设立


分管领导


研判建议


1












2












3






















注:1.负责人包括正副职。2.研究骨干一般填写3-5名。负责人、首席专家、研究骨干每人单页介绍基本情况,须有联系方式。3.研判建议包括加强、保 留、改进、撤销4种。





一带一路、区域国别研究人员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姓名(联系方式)


出生年月

专业职称 与导师类型


主要学习经历与工作经历


研究方向


主要成果

所在学院 或研究机构



1










2










3

















注:1.导师类型包括硕士、博士研究生导师。2.主要学习经历要反映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时的导师。3.主要成果也可另加单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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