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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咸阳师范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持续提升我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增强学校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咸阳师范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现就做好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3年度我校科研计划项目分为四类,具体如下

(一)年度项目

1、本次年度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报人结合自身研究专长,自行拟定题目。

2、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资助类别,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

3、重点项目研究成果中应至少公开发表C1级及以上期刊学术论文1篇,一般项目应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4、年度项目主持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后出生);(2)在研的校级科研计划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项目;(3)曾主持过2项校级科研计划项目者,不得再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新项目(4)曾主持过2项厅局级或1项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者,不得再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新项目;(5)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包括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申报); 6)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不能多于2项。

(二)党建研究课题专项项目

具体详见党委组织部《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党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思想政治工作课题专项项目

具体详见党委宣传部《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四)学生工作研究课题专项项目

具体详见党委学工部《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研究周期

原则上校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应在2年内完成;3年内未完成的,撤销立项。对于撤销立项项目的资助经费予以收回。

三、申报程序与日程安排

(一)申报者将附件中的《咸阳师范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各单位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初评和排名(排名不得出现并列名次),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各二级学院、各单位须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单位进行公示。

请于2023102717:00前将申报书、汇总表及推荐公函报送科学研究处项目管理科(1-823)。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ysykjc@163.com

(三)科研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校科学研究委员会会议评审。

未尽事宜,请与科学研究处联系。

联系人:戎岩 赵晗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1.申报汇总表

2.咸阳师范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


                                   科学研究处

                                                                   2023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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