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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点击数: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申报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等次

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设著作类、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优秀成果。

著作类、论文类、咨询服务报告类优秀成果认定等级分设特等、一等、二等、三等,普及读物类优秀成果不分等级。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资格

1.申报人应为人事关系在陕西高校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包含离退休人员)。

2.申报人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合作成果可由第一完成人以外的完成人申报,须征得其他完成人同意,证书中的排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

3.申报人同一年度限申报一项成果;同一完成人可有不超过2项成果参评,作为第一完成人限1项;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

4.成果署名为团队、课题组或机构的,只能以团队、课题组或机构名义申报,认定证书中不出现完成人姓名。团队或课题组的负责人及主要人员应为人事关系在高校的人员,机构应为高校内设机构。

5.已故作者的成果,系在本届认定申报时限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其独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在单位提请申报;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其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6.署笔名的成果,需由学校人事部门出具材料,证明成果作者确为申报者本人。

(二)申报成果要求

1.申报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在陕高校。

2.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授予以下类型成果:1.著作;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3.申报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著作,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咨询服务报告,以公开在期刊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刊登的时间为准。未发表的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具体成果要求详见2024年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

三、申报流程

(一)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时间为2024 年3月7日8:00 至3月2512:00,3 月15日18:00 后不可新增账号。

请各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正本部分 pdf 版回传系统。申报人须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书中作者排序应与成果实际署名顺序一致,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材料审核。二级单位按要求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后向科研服务大厅推荐。重点审核内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期刊原件由申报人留存备查。

(三)材料公示。由我校推荐的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由科学研究处统一进行公示。若完成单位、完成人为多个时,请申报人自行联系其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等信息,并将公示结果(附公示截图或照片)加盖单位公章报科研服务大厅留存。

(四)书面推荐材料。待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结束后,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版推荐书一式1份报科研服务大厅,所有纸质材料不予退还,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申报有关说明

(一)已获厅局(市)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可参加本认定。正在申报本年度高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的支撑材料,不可再申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二)申报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成果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参评成果需提供评价、应用证明等材料,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 须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版申报书附件总共不超过 60 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 20 页。

(三)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要求如下:

1. 电子版申报书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申报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应带有水印,电子版申报书与纸质版申报书须一致。

2. 纸质版申报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采用 A4 规格彩色打印,单双面均可,须在首页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成果的一级学科名称。纸质版申报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等)须提供原件,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申报书对应页面。论文(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咨询服务报告须提供复印件 1 份,附在《申报书》后统一装订。著作、普及读物类须提供原著 2 套,须在首页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成果的一级学科名称。

3. 申报书盖章、签名后的原件正本 pdf 版,需在系统关闭前全文上传至系统。须在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申报成果电子版全文。

(四)请申报本次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老师联系科研处申请账号,并及时加入“咸师人文社科奖工作微信群”,后续重要工作信息将在群内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引导和宣传,认真组织遴选和申报工作,择优推荐本学院优秀成果。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在申报前,认真阅读《2024年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材料填报和申报推荐工作。

(二)切实严把推荐关。各二级学院要严把推荐关,认真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严格把好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人参评资格、思想政治、科研诚信等情况和参评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进行初审,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遴选工作。

(三)积极鼓励联合申报。学校支持各二级学院与各企业、科研院所、科研机构、兄弟院校联合申报;鼓励教师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联合申报本次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

(四)时间截点。请二级学院安排专人于2024年3月14日前向科研服务大厅申请账号。各二级单位于3月21日前将推荐公函(附件2)、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汇总表(附件3)、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公示信息(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科研服务大厅(1—910),电子版发送至381437618@qq.com邮箱。



联系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33720991

电子邮箱:381437618@qq.com



附件1:2024年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附件2:二级单位推荐公函

附件3: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汇总表

附件4: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公示信息





                                                                     科学研究处

                                                                        2024年3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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