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科学技术奖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科学技术奖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省科学技术奖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专家条件及要求
(一)专家工作单位驻陕,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很强的保密意识,能够认真、诚实、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推荐专家年龄应在 65 周岁(以出生月份计)以下,院士年龄在 75 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担任评审工作。
(三)2014年(含)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人,2019年(含)以来获得陕西省最高科学技术奖、创新驱动秦创原奖的个人和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含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各地市为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
(四)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重大专项专家组负责人,获批国家杰青项目、长江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等学者。
(五)高等院校正高级职称、二级教授(含)以上人员,二级学院主要领导、主管科研工作副院长、国家或省级实验室负责人。
(六)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正高级职称、研究员以上的科研人员,有关处室(实验室)负责人。
二、注意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填报,并负责表内信息真实性的审核。专家填报时应将表格中所需信息填准、填实、填全面。此次专家征集为重新录入,以前入库的专家也需重新填报,填报信息不全面的专家不予推荐。
(二)推荐专家含涉密身份的,另附表格列出(与信息表同,表头注明“SXSJSMZJ”),在“备注”栏说明涉密等级,按保密要求提交材料。推荐专家可具有涉密和非涉密双重身份,需分别填报信息表。
(三)请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于2024年6月11日(星期二)前将拟入库专家推荐公函(加盖部门公章,负责人签字)、拟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1 份报科研服务大厅,不接受个人报送。同时以U盘方式报送拟入库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1 份,电子版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
(四)因专家信息涉及个人隐私,请勿通过互联网传递。
联系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33720991
附件:拟入库专家信息表
科学研究处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