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创造性,鼓励著书立说,推动科学研究向高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办法》(咸师院发〔2012〕21号),现将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一)申报者须完成全部书稿,且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内容必须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出版价值和较高学术价值。
(二)必须达到出版水平,并已与具有相当资质和声誉的出版单位草签或正式签订的出版合同书。
(三)著作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在册在岗的教职工,作者单位必须标注“咸阳师范学院”。
(四)著作完成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五)社会科学类著作个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个人撰写总字数不少于12万字。
(六)著作出版时间或出版合同签订时间应为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间。
(七)优先资助的学术著作及不予资助的书籍以《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办法》(咸师院发〔2012〕21号)第三条之六、七款规定为准。
二、资助标准及说明
(一)被学校审定为国家A级的著作,学校给每部著作资助人民币3万元;
(二)被学校审定为国家B级的著作,学校给每部著作资助人民币2万元;
(三)被学校审定为省级的著作,学校给每部著作资助人民币1.5万元;
(四)作为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的学术著作,从项目经费中支付其出版资助经费。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者(第一作者)填报《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附件1)及《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度著作资助一览表》(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二)申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者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应明示拟出版时间及所需出版经费数额;
2.提供出版议价说明一份;
3.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及《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度著作资助一览表》各一份。
4.达到出版要求标准的书稿3本。
四、申报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将审核后符合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安排专人于2024年10月15日(星期二)前报科研服务大厅(1—910),并附二级单位推荐公函,电子版发送至381437618@qq.com邮箱。
五、其他
1.评选为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在报销时需附有出版社开具的正规发票。
2.本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由学校择优评选。
3.获资助出版的著作书稿,出版时须在著作封面或扉页中注明“本著作获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字样,而且还要在“前言”、“后记”或“作者简介”中注明“咸阳师范学院***”,未按要求标注的著作不予资助。
4.著作出版后,作者分别向图书馆和科学研究处提供受资助的著作各5册,用于学校图书建设和对外交流。
联系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33720991
邮箱:381437618@qq.com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
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2024年度著作资助一览表》
附件3:《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办法》(咸师院发〔2012〕21号)
科学研究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