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我校2025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促进学校与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建立更加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和创新教育改革,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项目类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主要包括六大类,即“四新”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和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参照《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执行项目申报人通过“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进行注册申报。
三、运行模式
(一)项目立项
按照教师申请企业项目,企业进行项目遴选、校企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等流程在项目平台上进行,经二级学院审核,由学校确定立项。学校对实际到账经费5万元(含)及以上的项目认定为厅局级B类,对实际到账经费3万元(含)至5万元的项目认定为校级A类,对实际到账经费1万元(含)至3万元的项目认定为校级B类。
(二)项目结题
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由二级学院开展结题验收工作。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申报书及项目合作协议等约定通过项目平台向合作企业提交结题报告、结题成果等材料,企业进行结题验收并形成验收结论,经二级学院审核企业验收结论后,向学校备案结题验收结果。为更好地完成产学合作、协同育人,要求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学生参与,项目结题后须与省内企业完成一项科技成果转化。
(三)项目认定
学校对当年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认定。通过陕西省教育厅认定的“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在职称评审、聘期考核时按照厅局级A类项目赋分(只赋分,认定等级不变)。教育厅在认定的项目中遴选推荐至教育部,认定为“教育部优秀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在职称评审、聘期考核时按照省部级C类项目赋分(只赋分,认定等级不变)。同一项目只赋分一次。
按照教育部通知,2024年6月前立项的项目,仍按原有模式运行,在项目实施期限到期后进行结题验收,由教育部公布结题验收结果。2024年6月以后立项的项目,按照调整后的模式进行立项、结题、认定等工作
四、材料报送
学校将从2024年6月以后立项并完成结题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加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认定,请于2025年6月10日前将《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申报书》、《2025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认定汇总表》及学院推荐公函交科研处1-823。涉及论文、教材及教研、科研、获奖、经费情况等支撑材料须随附在申报书后。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xysykjc@163.com。
联系人:赵晗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1、《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
2、《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认定申报书》
3、《2025 年度陕西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推荐认定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