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教育科学学院窦强作为成果负责人的1项成果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长武县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活动
二、内容摘要
(一)服务对象
长武县未满18周岁的困境儿童群体,以及对应儿童监护人40人。
(二)核心服务事项
1.心理评估与动态档案建立
(1)测评实施:采用优势与困难问卷(SDQ)、家庭亲密度量表(FACES-II)、青少年社会支持量表等工具;针对具备网络条件的儿童,由监护人协助通过简化版 PSYKEY 系统线上完成测评;针对特殊儿童或无自主作答能力的儿童,采用入户或集中实测方式,由测评人员一对一指导完成。
(2)档案构建:为每位服务对象建立包含基础信息(个人、家庭、社会支持)、测评数据、预警分级、干预记录、回访情况的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实行动态更新(干预后 48 小时内录入)及保密管理。
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讲座:面向儿童讲解情绪管理、压力应对、自我保护等知识;面向监护人传授亲子沟通技巧、儿童心理问题识别与应对、自身压力调节方法,共计 2-3 场。
配套服务:活动第一天为每位参与儿童提供肯德基套餐午餐;活动结束后为每位参与儿童发放纪念品。
2.团体心理辅导
(1)服务主题:围绕情绪管理、社交技巧、自信心培养、压力应对等核心主题设计辅导内容。
(2)实施形式:按年龄与预警等级分组(6-9岁、10-12岁、13-18岁),每场辅导时长90分钟。通过游戏、讨论、角色扮演、艺术表达等互动形式,引导儿童在团体中交流、学习与成长。。
3.心理关爱活动
(1)活动类型:包括心理拓展活动、亲子互动活动、社会融入体验活动等。
(2)实施内容:
心理拓展活动:通过“同心协力运球”等游戏,培养团队协作与信任感。
亲子活动:组织亲子手工、亲子沟通沙龙等,改善亲子关系,强化家庭支持。
4.心理健康与家庭教育讲座
(1)面向儿童:讲解情绪管理、压力应对、自我保护等知识,提升心理自助能力。
(2)面向监护人:传授亲子沟通技巧、儿童心理问题识别与应对、自身压力调节方法。
三、转化方式
以 专有技术 转让方式进行成果转化。
四、成果受让方
长武县民政局
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长武县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活动》服务费为人民币伍万捌仟元整(¥58000.00),含税。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寄送的正式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金额。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 号)第十条处理。
八、公示期
公示15天(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8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学研究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拟转让成果信息及奖励方案
联 系 人: 邓昱凡
联系电话: 33720991
科学研究处
2026年3月26日
附件:拟转让成果信息及奖励方案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型 | 负责人 | 拟奖励办法 |
长武县困境儿童心理关爱活动 | 专有技术 | 窦强 |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 号)第十四条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