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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动咸阳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3   点击数:

关于进一步推动咸阳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 (试行)》(咸师院发〔2026〕6 号)文件精神,加快我校知识产权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特别是深度融入渭城区环大学科技创新产业带建设,助力渭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推动我校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知识产权梳理工作

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须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本单位职务科技成果的全面梳理工作。梳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咸阳师范学院2016—2022年有效专利一览表(附件1。梳理工作须于2026年430日前完成二、明确知识产权转化时限及核心要求

(一)转化时限: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须统筹推进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确保所有有效的职务科技成果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转化工作,转化方式可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 (试行)》(附件2第八条规定,采用转让、许可、先使用后付费、作价入股、产学研合作等合法合规方式进行

(二)限区域转化:为推动职务科技成果与地方产业需求精准对接,进一步助力渭城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本次转化工作实行区域导向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完成转化的职务科技成果中,不少于50%须在渭城区内实施转化,转化合作对象须为渭城区内注册登记的企业。

三、规范转化流程,强化责任落实

(一)严格遵循转化程序:各二级单位及成果完成人须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 (试行)》第二章规定的转化程序开展转化工作,做好转化申请、审批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转化过程合法合规、流程规范。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安排专人统筹协调本单位职务科技成果梳理、建立台账,转化对接、进度推进等工作;成果完成人须积极配合二级单位开展转化工作,主动对接企业,加快转化进程。

四、其他事项

(一)各二级单位要加强与渭城区科技局、相关企业的沟通对接,主动挖掘企业技术需求,拓宽转化渠道精准匹配职务科技成果。

(二)转化过程中涉及的定价、公示、审批等具体事宜,可咨询学校科学研究处成果管理科

(三)逾期未完成的职务科技成果,学校将统一组织实施转化,转化金额归学校所有。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 (试行)》(咸师院发〔2026〕6号)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029-33720991

电子邮箱:381437618@qq.com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2016—2022年有效专利一览表

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




                                                                                    科学研究处

2026年4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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