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刘洋作为成果负责人的1项成果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用于二甲硝咪唑和四环素检测的铽配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二、内容摘要
本发明涉及无机和材料化学科学领域,公开了一种用于二甲硝咪唑和四环素检测的铽配合物及其制备方法。所述的铽配合物为晶体材料,化学式为[Tb(L)0.5(H2O)2]•7H2O,式中L为[1,1':3',1''-三联苯]-3,3'',4',5,5'',6'-六羧酸的负六价阴离子配体。本发明使用的配体结合三联苯和多羧酸的优势,有利于构建结构独特且稳定性良好的配合物材料。本发明所述的铽配合物具有稳定的荧光发射,可检测水溶液中的二甲硝咪唑和四环素且检测灵敏,检出限低,可回收性好,在抗生素的快速检测方面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三、转化方式
以 专利所有权 转让方式进行成果转化。
四、成果受让方
济南小竹科技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叁仟伍佰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 号)第十条处理。
八、公示期
公示15天(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14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学研究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拟转让成果信息及奖励方案
联 系 人: 邓昱凡
联系电话: 33720991
科学研究处
2026年4月30日
附件:拟转让成果信息及奖励方案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型 | 负责人 | 拟奖励办法 |
用于二甲硝咪唑和四环素检测的铽配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 发明专利 | 刘洋 |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 号)第十四条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