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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30   点击数:

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化学与化工学院刘洋作为成果负责人的1成果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用于二甲硝咪唑和四环素检测的铽配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二、内容摘要

本发明涉及无机和材料化学科学领域,公开了一种用于二甲硝咪唑和四环素检测的铽配合物及其制备方法。所述的铽配合物为晶体材料,化学式为[Tb(L)0.5(H2O)2]•7H2O,式中L为[1,1':3',1''-三联苯]-3,3'',4',5,5'',6'-六羧酸的负六价阴离子配体。本发明使用的配体结合三联苯和多羧酸的优势,有利于构建结构独特且稳定性良好的配合物材料。本发明所述的铽配合物具有稳定的荧光发射,可检测水溶液中的二甲硝咪唑和四环素且检测灵敏,检出限低,可回收性好,在抗生素的快速检测方面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三、转化方式

专利所有权 转让方式进行成果转化。

四、成果受让方

济南小竹科技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叁仟伍佰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 号)第条处理。

八、公示期

公示15天(2026430—2026514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学研究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拟转让成果信息及奖励方案



人: 邓昱凡

联系电话: 33720991


                                                             科学研究处

2026430



附件:拟转让成果信息及奖励方案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负责

拟奖励办法

用于二甲硝咪唑和四环素检测的铽配合物及其制备方法

发明专利

刘洋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 号)第十四条执行。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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