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促进条例》及中共咸阳市委《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实施意见》,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和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咸阳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市委宣传部”)、咸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社科联服务中心”)联合开展2026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学术导向。紧扣市委“一区一极”目标定位、“131”工作布局,聚焦西安—咸阳一体化、文化强市建设、“三农”工作与乡村振兴等全市重点工作,科学设计课题指南,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并重,着力推出有分量、有价值、可操作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提供坚实理论支撑和有力智力支持。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人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具有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
2. 已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各类人文社科类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 为保证项目研究质量,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每个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
4. 选题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已主持完成或立项的其他厅(局)级及以上项目相同或相近的,不得申报。
5. 项目立项后,不得随意更改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得变更研究题目及研究内容。
6.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申报内容真实性、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等方面,在合规合格后签署明确意见。
7. 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市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1.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填写《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份,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论证活页》(5份,采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统一填写《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连同申报公函于2026年5月12日前将纸质版送至科学研究处823办公室,电子版发科研处邮箱xysykjc@163.com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服务中心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查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项目,立项后下发立项通知并颁发《立项证书》。
本项目每项资助2000-3000元,资助经费在结项后拨付。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结项需提交至少6000字的研究报告和1500字的研究成果摘要;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颁发《结项证书》。
(三)研究成果获得市级以上领导批示或县级以上党委、政府采纳的,并可免于鉴定申请提前结项。
五、成果使用
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服务中心/咸阳师范学院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年度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服务中心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 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 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 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 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市社科联研究项目。
联系人:赵晗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1. 2026年度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
2. 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3. 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论证活页
4. 咸阳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