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聚焦国内省内金融重点问题,着力以扎实深入的研究为陕西金融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与决策参考,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 2026 年度陕西省金融专项研究项目,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指南
(一)重大课题:陕西金融发展报告(2026)
研究内容:本项目旨在结合政策观察、深入调研、数据分析等,系统回顾 2025 年陕西金融制度建设情况与整体发展水平,充分了解这一年来金融业新突破、新问题、新趋势。
1.2025 年陕西金融业发展总报告
2.2025 年陕西银行业发展报告
3.2025 年陕西证券业发展报告
4.2025 年陕西保险业发展报告
5.2025 年陕西信托业发展报告
6.2025 年陕西基金业发展报告
7.2025 年金融支持陕西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的报告
8.2025 年陕西推动企业上市报告
9.2025 年陕西债券市场发展报告
10.2025 年陕西科技金融发展报告
11.2025 年陕西绿色金融发展报告
12.2025 年陕西普惠金融发展报告
13.2025 年陕西养老金融发展报告
14.2025 年陕西数字金融发展报告
(二)调研课题:“十五五”时期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
综合研究
研究内容:本项目致力于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
供全面且具有前瞻性的决策参考。
15.陕西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点及金融支持模式研究
16.陕西特色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
17.“投资与人”的陕西实践及金融支持模式研究
18.陕西数字经济发展重点和金融支持模式研究
19.陕西智能经济形态、发展路径及金融支持模式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项目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
不可自拟题目。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 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每个学院限报2项。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各二级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撰写推荐公函,并安排专人于5月25日前交至科学研究处项目管理科办公室(1-823)。纸质版汇总表需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至科研处邮箱xysykjc@163.com。不接受申报人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2025 年陕西金融业发展总报告》经费为 2 万元,
其他每项子报告经费各 1 万元。“十五五”时期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每项经费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委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 10月 10 日,每项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突出政策落地、数据运用和案例分析,避免过于学术性的写作模式。《2025 年陕西金融业发展总报告》应不少于 10000 字不宜超过 20000 字,其他每项子报告应不少于 8000 字不宜超过 10000 字。“十五五”时期陕西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研究每项报告应不少于10000 字。所有报告需附 500 字左右的摘要、3 至 5 个关键词。
(二)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咸阳师范学院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陕西丝路金融研究院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二级学院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联系人:赵晗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申报书、活页、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