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化白水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县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白水县人民政府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合作设立 2026 年度白水县基础教育发展研究项目,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课题指南
1.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的实践路径研究
2.促进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策略研究
3.教育家精神引领新时代教师高素质专业化发展路径研究
4.基础教育党建品牌建设研究
5.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的课程体系构建与实践研究
6.艺术体育文化融入校本课程实践研究
7.“双减”政策深化背景下中小学课堂提质增效的实践路径研究
8.“双减”背景下中小学课后服务与创新思维培育研究
9.中小学劳动教育常态化实施的现实困境与长效机制构建研究
10.五育融合背景下中小学美育浸润式教学实践与评价研究
11.面向未来儿童发展研究
12.青少年学生阅读素养提升与实践路径研究
13.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探索研究
14.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分类特色发展路径研究
15.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心理问题识别干预研究
16.基础教育资源调配改革研究
17.“市县结合”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研究
18.“人工智能+教育”创新特色学校建设研究
19.基础教育人工智能治理的法治研究
20.中小学人工智能课程建设与评价研究
21.人工智能赋能课堂教学的模式创新与实效研究
22.新时代中小学青年教师职业倦怠成因与赋能成长机制研究
23.班主任育人能力提升研究
24.家校社联动协同育人机制与路径创新研究
25.白水县基础教育师资配置监测与预警机制研究
26.白水县普通高中振兴计划的实践研究
27.白水县学校安全综合治理体系研究
28.白水县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与提质增效路径研究
29.白水县基础教育育人方式改革:理念、模式与典型案例研究
30.白水县乡村小规模学校提质增效的办学模式与育人路径研究
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也可参考指南自拟题目,项目内容须以白水县域基础教育为研究对象,题目表述应规范、准确、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 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长期从相关领域研究工作,能够深入实地,能够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有较为丰富的成果积淀;原则上要具有副高级以上(含) 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职务或博士学位。每个学院限报2项。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各二级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4.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两份)、《论证活页》(一式五份)及汇总表,各二级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撰写推荐公函,并安排专人于5月25日前交至科学研究处项目管理科办公室(1-823)。纸质版汇总表需各二级学院、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申报书》、《论证活页》及汇总表(申报书及论证活页以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EXCEL格式)一并报送至科研处邮箱xysykjc@163.com。不接受申报人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白水县人民政府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
本项目每项资助 1 万元,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在立项后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 11 月 1 日,结项需书面提交不少于 2 万字的研究报告和2000 字左右的成果摘要,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省社科联、白水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白水县人民政府、咸阳师范学院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在公开发表时应注明“2026年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白水县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白水县人民政府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课题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
被撤销课题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二级学院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联系人:赵晗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申报书、活页、汇总表
科学研究处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