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范科研经费采购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工作的补充规定》(咸师院发〔2021〕18号)及《咸阳师范学院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25〕21号)等文件要求,科学研究处会同财务与资产管理处、信息化建设与数据管理处,在OA系统设计搭建了“科研经费采购合同审批流程”。该流程目前已正式启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涉及科研经费采购合同的审签,均须通过OA系统“科研经费采购合同审批流程”办理。相关附件从科研处网站下载(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科研经费采购审批表,附件2-议价报告模版)。
二、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全体教师,严格按照流程规定执行,切实加强对科研经费采购合同的管理,确保采购行为合法合规。
三、具体操作路径:登录OA系统,从综合办公平台下的合同业务端口进入,选择“科研经费采购合同审批表”模块,按提示填写并提交。
如有疑问,请与科学研究处联系。
特此通知。
科学研究处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