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教育科学学院窦强作为成果负责人的1项成果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2026年渭城区民政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项目
二、内容摘要
为响应国家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政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切实解决渭城区未成年人社会融入不足、心理支持薄弱等问题,通过专业化干预措施促进该群体全面发展,咸阳市渭城区民政局委托我校开展本项目相关服务工作。本项目将严格落地落实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内容,切实守护儿童身心健康成长,让少年儿童真切感受到关怀与温暖,持续提升项目社会效益,树立良好社会口碑。
三、转化方式
以 普通许可 转让方式进行成果转化。
四、成果受让方
咸阳市渭城区民政局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合同价款为人民币柒万捌仟伍佰圆整(¥78500.00元)。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 号)第十条处理。
八、公示期
公示15天(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22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学研究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拟转让成果信息及奖励方案
联 系 人: 邓昱凡
联系电话: 33720991
科学研究处
2026年7月8日
附件:拟转让成果信息及奖励方案
成果名称 | 成果类型 | 负责人 | 拟奖励办法 |
2026年渭城区民政局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项目 | 专有技术 | 窦强 |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办法(试行)》(咸师院发〔2026〕6 号)第十四条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