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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推荐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2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29号)精神,我校组织开展了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评选推荐工作,经个人申报,校科学研究委员会评审,拟推荐姚波参加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评选。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3日-2022年12月2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给科研处。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丽鹏

电话:029-33722021

邮箱:1075293194@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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