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阳师范学院2022年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校内各单位:
为调动科研管理人员积极性,表彰在科研管理、成果转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我校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校科学研究委员会评审,经济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等3个单位为我校2022年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集体,赵晗、高宏、尚永辉、徐媛媛、张为元等5人为我校2022年度科研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0日-2022年12月2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给科研处。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潘丽鹏
电话:029-33722021
邮箱:1075293194@qq.com
科学研究处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