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阳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21〕49号)相关规定,拟对我校设计学院郭志强作为成果负责人的5项实用新型专利所有权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
①《一种新型废纸处理器》;②《一种视觉传达设计平台》;③《一种视觉传达设计专用展台》;④《一种新型视觉传达设计专用可移动式展示装置》;⑤《一种新型视觉传达用工具包》。
二、内容摘要
该发明①公开了一种新型废纸处理器,其结构包括底座、垫圈、控制开关、出水口、封水盖、处理筒、凸环、顶部密闭盖、进纸口和电源线,该新型废纸处理器通过优化了处理筒。②公开了一种视觉传达设计平台,包括两条左支腿和右支腿,前后的左支腿和右支腿底部分别通过中间横杆固定连接,便于更好更全面的进行视觉传达拍摄。③公开了一种视觉传达设计专用展台,包括底座,底座的上侧壁固定安装有立板,立板的前侧壁开设有展示腔可方便的将展品取出,在展品更换过程中可节省大量时间,提高效率。④公开了一种视觉传达设计专用可移动式展示装置。提供一种视觉传达设计专用可移动式展示装置,方便展示使用。⑤公开了一种新型视觉传达用工具包,其结构包括包袋,保护袋,弹力带,笔孔,麻绳,防滑装置和固定装置,为解决工具包通过固定效果不佳,导致麻绳容易松动打开丢失彩铅的问题。
三、转化方式
以实用新型专利所有权转让方式进行成果转化。
四、成果受让方
陕西华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专利权转让价款经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自主协议定价,拟交易价格为贰万伍仟元人民币。
六、利害关系
成果受让方与职务科技成果完成人无利害关系。
七、异议处理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21〕49号)第八条处理。
八、公示期
公示15天(2022年6月7日—2022年6月21日)。
若对上述转化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科学研究处以书面形式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 屈宇坤
联系电话: 33720690
科学研究处
2022年6月7日
附件:拟转让成果信息及奖励方案
成果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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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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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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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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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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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型废纸处理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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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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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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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201920635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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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咸阳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21〕49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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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视觉传达设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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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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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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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20192051417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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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咸阳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21〕49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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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视觉传达设计专用展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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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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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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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201920870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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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咸阳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21〕49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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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型视觉传达设计专用可移动式展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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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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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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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2019203415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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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咸阳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21〕49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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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新型视觉传达用工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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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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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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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2019205683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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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咸阳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21〕49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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