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1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创造性,鼓励著书立说,推动科学研究向高层次、高水平方向发展,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办法》(咸师院发〔2012〕21号)现将2021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一)申报者须完成全部书稿,且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内容必须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出版价值和较高学术价值。

(二)必须达到出版水平,并已与具有相当资质和声誉的出版单位草签或正式签订的出版合同书。

(三)著作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在册在岗的教职工,作者单位必须标注“咸阳师范学院”。

(四)著作完成人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

(五)社会科学类著作总字数不少于15万字自然科学类著作总字数不少于12万字。

(六)著作出版时间或出版合同签订时间应为2020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七)优先资助的学术著作及不予资助的书籍以《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办法》(咸师院发〔2012〕21号)第三条之六、七款规定为准。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者(第一作者)填报《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及《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著作资助申请统计表》,并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二)申报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者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合同中应明示拟出版时间及所需出版经费数额;

2.提供出版议价说明一份;

3.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正反面打印)及《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著作资助申请统计表》各一份。电子版发送至381437618@qq.com邮箱。

4.达到出版要求标准的书稿3本

三、申报时间及要求

请将所需材料于2021年9月15日前交至科研处

四、其他

    1.评选为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的著作在报销时需附有出版社开具的正规发票。

    2.本次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由学校择优评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33720690

邮箱:381437618@qq.com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

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著作资助申请统计表》

附件3:《咸阳师范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办法》(咸师院发〔2012〕21号)

 

 

 

 

 

 

                                             科研处

2021年8月31日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陕ICP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IE6.0 1024x80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