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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以下简称“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工作,根据《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规定,现将本次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见附件1)。

三、报送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2152024时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并填写《2021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登记一览表》(见附件2),各学院科研秘书于52112点前将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381437618@qq.com邮箱。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16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按照文件要求(见附件1)报送至科研处。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为及时沟通信息,请申报本次评奖教师及时扫码加入“咸师2021人文社科奖励”工作微信群。


 

 

联系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33720690  

 

 

附件1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

附件22021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登记一览表

 

 

 

                                                          科研处

202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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