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以下简称“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工作,根据《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规定,现将本次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二、具体要求详见《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见附件1)。
三、报送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20日24时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并填写《2021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登记一览表》(见附件2),各学院科研秘书于5月21日12点前将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381437618@qq.com邮箱。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6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按照文件要求(见附件1)报送至科研处。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为及时沟通信息,请申报本次评奖教师及时扫码加入“咸师2021人文社科奖励”工作微信群。
联系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33720690
附件1:2021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安排
附件2:2021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推荐登记一览表
科研处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