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阳师范学院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咸师院发【2017】26号)文件相关规定,拟对我校设计学院陈蕊、郑仁思、李莹;音乐学院倪璐;外国语学院吕千平;书法学院赵顺等6人作为负责人的成果实施转化,转化总金额为10.45万元,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期为15天(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成果转化有异议,可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映给科技处。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协议书http://kjc.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kjc/202009/202009250648052.pdf
联系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33720690
科学研究处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