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公示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技﹝2016﹞3号)、《咸阳师范学院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拟对我校设计学院李莹老师作为负责人的2项成果实施转化,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1. 成果名称
一种视觉传达设计用便于携带式手绘板;一种视觉传达设计用投影装置
2. 成果受让方
河南欢徕科技有限公司
3. 定价方式及拟交易价格
成果负责人与成果受让方就实用新型专利所有权转让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议定价,在签订合作协议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专利技术资源经费1.1万元。
4. 公示期
公示15天(2019年9月12日—2019年9月26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成果转化有异议,可以书面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映至科研处。异议应当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昱凡 联系电话:33720690
科学研究处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