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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级重点建设科研平台和校级一般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为加强校级科研创新平台(以下简称“科研平台”)管理,促进科研平台可持续发展,根据《咸阳师范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8〕25号)的要求,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学校决定开展校级重点建设科研平台和校级一般科研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申报对象

学校各单位在建的各类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及特色智库等。

二、申报原则

按照《咸阳师范学院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咸师院发〔201825号),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办学定位、学科专业特色和研究优势,认真组织论证,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研究机构申报参评。

同时,学校鼓励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整合资源,组建富有特色的科学研究平台;鼓励开展校际合作、校所合作、校企合作,联合建设多种形式的横向合作科研平台。

三、申报条件

(一)校级重点建设科研平台

1.科研平台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应是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学风正派,富有开拓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近三年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篇以上,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得过厅局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

2.科研平台成员近三年应承担厅局级以上与科研平台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科研项目4项以上,自然科学类科研平台到账科研经费人均6万元/年以上,人文社科类人均4万元/年以上;

3.科研平台的学术梯队结构合理,科研平台核心成员(获得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

4.场地、设备和图书资料能够满足科研平台建设的要求。

(二)校级一般科研平台

1.由各二级学院、单位自主建设;

2.平台负责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

3.二级学院分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可向学校申请备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确定为校级一般科研平台。

(三)校级重点建设横向科研平台及一般科研平台

参照校级重点建设科研平台和校级一般科研平台条件,同时重点考察校地合作、技术创新、成果应用及转化等方面情况。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咸阳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

2.附件: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A4版、按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双面印制、胶装装订,一式3份),不超过50页;

3.《咸阳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同时发送以上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二)申报时间:10月31日前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报书》

http://kjc.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kjc/201812/201812040547021.doc

附件2:《咸阳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汇总表》

http://kjc.xync.edu.cn/wcm.files/upload/CMSkjc/201812/201812040547053.xlsx

联系人:张哲

联系电话:33720690

邮箱:23537272@qq.com

                                                                              科技处

                                                                           2018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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