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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1-0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一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17116号)现将我校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我校项目申请要求与安排

  (一)要求二级学院根据自身学科特点聘请专家对申请人进行指导,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审阅;

  (二)时间安排

1.2018116学校发布申报通知,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访问ISIS系统下载2018版申请书,开始撰写项目申请书。

2.2018117一一118,没有ISIS系统账号的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向科技处申请开户,依据账号、密码登陆ISIS系统,开始撰写项目申请书。

2.2018122——314:申请人提交申请书初稿,聘请校内、外专家评审,提交所在院系,各院系形式审查。

3.2018356日:各院系统一提交纸质申请书两份(含电子版申请书)、申请承诺书一份(见附件,含电子版)到科技处。

4.20183710日:科技处形式审核,超项检查,反馈形式修改意见。各有关二级学院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书到科技处。

5.2013311——13日:审核、分类、盖章、上传数据。

6.2013314:办理托运,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为防止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络堵塞,请项目申请人务必遵守上述时间安排,逾期不再受理。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18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工作自201831开始,32016时截止317日、18日照常办公,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已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

4.申请人完成撰写后,由各单位(院系)科研秘书同一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5.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5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四)受理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55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为保证依托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如果有依托单位发生单位名称变化的,应于31日前完成变更手续。

  2.《指南》已于201712月公布在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3.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4.申请书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六)电话、网址和通讯地址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基金委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010-62328591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010-62317474

财务咨询

010-62327225

010-62329112

010-62326760

各项目类型咨询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010-62327230

010-62325557

010-62327008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等

010-62328623

010-6232556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010-62327015

010-62328484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010-62327001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62326911

化学科学部

62326906

生命科学部

62329190

地球科学部

62327157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62326887

信息科学部

62327929

管理科学部

62326898

医学科学部

62328991

62328552

办公室

62327087

计划局

62326980

政策局

62326986

财务局

62327016

国际合作局

62327001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62325544

机关服务中心

62326949

3.官方网站

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联系人:王冰电话:33722021。科技处邮箱:xysykjc@163.com

科技处

2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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