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7年度科学研究项目计划的通知》(陕教〔2017〕312号文件发布内容,陕西省教育厅2017年科学研究项目计划已确定,该计划包括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以及重点科研计划项目。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专项科学研究项目项目责任书由项目负责人和学校签订,重点科研计划及服务地方专项项目负责人须与省教育厅签订项目合同书。请项目责任人按照合同书(责任书)要求,逐项填写,其中的内容必须与省教育厅要求的内容一致。2017年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的项目名称、承担人个人基本信息已由学校通过科研管理网络系统上传省教育厅,不可更改,若发现有不实之处,即撤销立项。
请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将合同书(责任书)于11月10日18:30前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xysykjc@163.com邮箱。
科技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