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2018年度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陕西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7〕16号)的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重点
(一)项目类别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分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两类。主要资助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项目。
2.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资助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实验室试验研究,经培育后可在陕西省转化实施的项目
3.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分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和智库项目。主要资助以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的研究项目,重点支持结合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着力解决区域性、行业性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和难题的研究项目。
(二)资助重点
1.对我省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有应用价值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项目;能够充分发挥我省资源和自然条件特色,可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研究项目;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前瞻性研究和具有原始性创新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优先资助校企合作,解决企业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包括产品定型和现有产品更新换代、新产品开发、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工艺改进优化活动)的项目;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已签订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二、申报数量及程序
(一)专项科研计划项目:
1.按照省政府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和简化行政审批的要求,今年专项科研项目继续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校评审、备案立项”的原则。教育厅分配我校科研计划专项项目25项(其中人文社会科学专项15项;自然科学专项10项)。
2.按照“先学校评审,再网上申报”的步骤进行。各单位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对项目严格审核、评审、签署意见并进行水平排名。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经学校评审通过后再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申报。
3.科研秘书于2017年10月18日18:00前将《申请书》(附件2)(含可行性报告)1份、《申请汇总表》1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以邮件方式发送至xysykjc@163.com。
(二)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
(三)重点科研计划项目:
1.我校重点项目面向陕西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关中古代陵寝文化研究中心”,在全校范围内由个人申报,由学校评审出5项并排序,推荐参加省教育厅评审。
2.申报人直接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在线申报,申报项目内容必须紧密围绕基地研究方向,如研究内容与基地研究方向不符,将不予受理。学校评审后将择优推荐参加教育厅组织的专家评审。
3.教育厅在2018年度重点科研计划项目里单设一批智库研究项目,在全校范围内由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2项参加省教育厅评审。智库研究项目申请者可结合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选研究方向,但须符合以下条件:
(1)从国家政策需求出发,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以量化数据为基础,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3)研究团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年龄不超过58周岁。
(4)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已出版或已被采纳的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不得申报此类项目。
(5)此类项目申报采用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形式,网上填报。
4.科研秘书于10月18日18点以前将《申请书》(附件2)(含可行性报告)1份、《申请汇总表》1份,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三、资助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陕西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二)主持过2项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的,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
(三)重点科研计划项目(含智库项目)申报人须主持并完成过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且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五)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18年度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四、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人先填报附件中的申请材料,按要求报送科技处。
(二)学校评审结束后,再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上填报,并将所有项目纸质申请书报送科技处(注意:所有项目纸质材料必须由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生成,否则水印不正确,材料无效)专项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服务地方专项计划项目和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7份。项目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报送。学校评审结束后,请将上报项目的所有材料请将于2017年10月23日18:00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未尽事宜请联系省教育厅科技处。
联系人:王冰
电话:029—33722021
科技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