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7】14号)及咸阳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和推荐申报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的通知》精神,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委员会于2017年9月25日召开评审会议,经过评审决定推荐:化学与化工学院申报的“汉唐帝陵遗存展示与保护协同创新中心”申报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9月25日—9月27日,凡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公示期内请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处提出。
科技处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