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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咸阳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五届咸阳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4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和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发咸阳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汇聚发展新动能,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引擎,为加快实现咸阳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咸阳市科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科技局决定开展第四届咸阳优秀科技工作者和第五届咸阳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在卫生医疗教育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6.在国防科技中做出突出贡献。

(三)第五届咸阳青年科技奖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1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1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名额和获奖人数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不限制名额,全市择优评选表彰,并向中、省推荐。优秀科技工作者和青年科技奖均与上届不重复表彰。本届授奖人数优秀科技工作者20名,青年科技奖10名。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含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

2.《推荐表》一式2份。推荐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须严格按“填表须知”填写。此申报表可在市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http://www.xykx.gov.cn/)。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非涉密证明材料一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用于媒体宣传的候选人个人工作照一份。未经电脑处理小两寸原始免冠JPG相片一张(小于100kb电子版)。图片不要粘贴在文档中,姓名直接作为图片的名称即可。上报材料一律不退回,请自留底稿。

五、推荐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严格评审程序,保证评选质量。被推荐人应在本单位公示。

(二)推荐的人选要向长期在咸阳市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科技工作者倾斜,要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组织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三)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当保证真实,以在咸阳做出的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获奖人员所在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市科协对获奖人员在有关媒体进行统一宣传。

请于20178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科技处,邮箱xysykj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咸阳市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2.咸阳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联系人:张力电 话:337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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