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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5   点击数:


各有关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710号),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7年度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对象为陕西高等学校的教师、科研工作者(包含离退休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

 二、奖项设置

 2017年度人文社科成果奖拟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和成果普及奖。

 三、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1.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3.优先考虑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符合陕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需求的人文社科研究成果。

(二)评审流程

 人文社科成果奖评审流程分为评前公示、网络评审、会议终审和评后公示。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具体工作详见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安排(附件1)。

(二)请有关二级学院做好组织动员工作,于2017510日(星期三)前将拟申报成果信息表(附件2发至xysykjc@163.com,以便为申报者分配申报系统账号。

(三)新建“咸阳师院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群(412018791),及时发布人文社科成果奖评审工作最新动态,请各位拟申报成果奖的老师及时加入。

(四)2017年人文社科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分为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部分,申报系统为http://kygl.sneducloud.com“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各申报人须在20176124时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同时,请提交《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格式见附件313份。

 (五)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两份(不再退回),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套资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佐证材料需要原件(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附件1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工作安排

附件2:拟申报成果信息表

附件3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

 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cjGjwy



联系人:张力电话:029337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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