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及时掌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与结题,对2016年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范围
2016年立项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共14项。(附件1)
二、检查内容
研究计划落实情况。研究进度,已完成的工作,阶段性成果,成果推广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步研究计划等。
三、检查要求及程序
1.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项目跟踪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有着重要意义。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做好中期检查工作。
2.本次中期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各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对于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或未取得任何进展或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课题,将做清理或撤项处理。
3.检查以书面形式进行,项目负责人须按本通知要求提交《咸阳发展研究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中期检查表》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或阶段性研究报告)。
4.相关研究成果将择优录用刊登《咸阳发展研究》,并适时送咸阳市有关领导及党政有关部门传阅,以供参考。
四、时间安排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9月20日前将《咸阳发展研究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中期检查表》及相关研究成果(发表论文或阶段性研究报告)统一报送至科技处。
联系人:林君飞电话:33722021
附件1咸阳发展研究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立项名单
附件2咸阳发展研究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中期检查表
附件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dE73v5R
咸阳发展研究院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