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17年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5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关于申报2017年政府采购及非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要求,今后使用各类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等,须提前申报政府采购计划。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凡购置的仪器设备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目录(附件1)中,须按申报政府采购计划。

二、请各科研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本着对学校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制定合理的购置计划(注明详细的仪器设备名称、所属领域、生产产家、技术参数等信息),并保证经费来源(若招标价格高于报价部分,项目经费不足,则由项目负责人自付),填写采购计划书(附件2)。由所在单位将

采购计划简表(附件3)统一汇总,于98日(周四)下午5点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文档发至xysykjc@163.com;纸质文档1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力联系电话:33723720

附件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o8pQsrC

科 技 处

201695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陕ICP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IE6.0 1024x800以上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