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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学校拟开展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现就推荐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和委员名额分配:

(一)推荐条件:

1.学术水平高,学术影响大,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2.责任心强,学风端正,公道正派;

3.学术视野宽,学术洞察力强;

4.科学研究与管理经验丰富。

(二)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各推荐1名委员候选人。

二、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按《咸阳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根据分配的名额自下而上民主推荐。

(二)各二级学院于2016111日(周一)12:00前将推荐结果和《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报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办公室(科技处),电子版请发至xysykjc@163.com


附件: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http://pan.baidu.com/s/1o6S7B0A


校科学研究委员会办公室

2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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