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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我校获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28项,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现需项目负责人填报责任书。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教育厅下达的任务要求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用A4纸双面打印《责任书》,一式四份交所在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须手写签名)。

2.各单位于201318日前统一将《责任书》交科技处。

3.关于《责任书》中“自筹经费栏目的填写说明:

(1)资助经费项目填“0”;

(2)自筹经费项目填“0.5”、“资助经费”填“0”。

4. “管理费”统一按资助经费的5?填写,自筹经费项目填“0”。

5.其它栏目严格按照立项文件任务(见附件1)及申请书填写。

6.“单位承诺”栏目由科技处统一盖学校印。

7.今年《责任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附件:

1.我校获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一览表

2.《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联系人:唐高峰 电话:33722021

科技处

  2012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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