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获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28项,根据省教育厅通知,现需项目负责人填报责任书。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教育厅下达的任务要求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要求如下:
1.项目负责人用A4纸双面打印《责任书》,一式四份交所在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须手写签名)。
2.各单位于2013年1月8日前统一将《责任书》交科技处。
3.关于《责任书》中“自筹经费”栏目的填写说明:
(1)资助经费项目填“0”;
(2)自筹经费项目填“0.5”、“资助经费”填“0”。
4. “管理费”统一按资助经费的5?填写,自筹经费项目填“0”。
5.其它栏目严格按照立项文件任务(见附件1)及申请书填写。
6.“单位承诺”栏目由科技处统一盖学校印。
7.今年《责任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附件:
1.我校获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一览表
2.《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联系人:唐高峰 电话:33722021
科技处
201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