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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咸阳师范学院2011年度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我校2011年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1年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项目。对多学科合作研究,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研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研究项目予以优先资助,对能促进我校学科建设的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2011年专项科研基金项目资助的对象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体要求为:

1、项目申报者必须清楚国内外本研究领域的现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能在2-3年内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2、申报者须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3、本年度引进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可申报学校引进人才计划项目。

4、在研的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目。

5、最终成果形式要求:

1)一般项目要求公开发表2篇(含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2)重点项目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3)引进人才项目:

博士要求公开发表5篇(含5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3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硕士要求公开发表3篇(含3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6、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

7、为了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产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提倡跨学科研究,鼓励以项目组形式申报,且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8、曾获得过两项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应积极申报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本年度申报不予受理。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本年度项目继续使用我校“科研管理系统”申报。申报者须仔细阅读《科研管理系统使用手册》(见科技产业处网站下载中心),也可参照“校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提要”,熟悉项目申报流程。

2、由于2011年新进教职工暂无科研管理系统登录帐号,请各单位于20111028日前将本单位新进教师名单报送科技产业处,以便分配帐号。

3、申报者打印系统生成的《咸阳师范学院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交所在单位审核。

4、各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排名,并在申请书上签署推荐意见,于20111110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报送科技产业处。汇总表须报送电子文档。

5、科技产业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会议评审。

附件:

1、校内科研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提要

2、申报汇总表.xls

3、系统生成的申请书(样表).doc

                     科 技 产 业 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科学研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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