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陕教技201115号)通知,我校获2011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19项。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教育厅下达的任务要求填写《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请项目负责人用A4纸双面打印《责任书》,一式四份交所在单位审核(项目负责人须手写签字)。各单位于12月13日前统一将《责任书》交科技产业处。
注意事项:
1、《责任书》中“自筹经费”栏填写学校配套经费(见附件1),“单位承诺”栏由科技产业处统一盖学校印。
2、今年《责任书》启用新版本(见附件2),以前版本无效。
附件:
1、我校获2011年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一览表
2、《陕西省教育厅专项科研计划项目责任书》
联系人:唐高峰 电话:33722021
科技产业处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