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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通知》(陕教技办2012 2号)文件精神,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2012年度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1)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2)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3)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71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下载《申请评审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

2.教育部对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校内各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后报送科技产业处,科技产业处进行形式审查,上报省教育厅审核。

3.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评审书》1份。待学校形式审核通过后,再打印一式7份(含电子版);

2)《申请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

3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成果3

4所有纸质材料都应使用A4纸双面印制

5.出版要求: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装帧出版。对最终成果形式、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但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

6.材料报送时间:各申报单位统一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于312报送科技产业处。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产业处联系。

联系人:唐高峰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

3、《申请一览表》

4 2012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技产业处

                       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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