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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我校201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9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本专项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2012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已启用2012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

4.申请者将《申请评审书》于20111018报送所在单位审核、排名。

5. 各单位于20111019统一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报送科技产业处审核。科技产业处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的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包括:

1)《申请评审书》2份(含电子版,A4纸印制),并按要求签字。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含电子版)。

6.如我校申报项目超过2项,学校召开初评会,择优推荐,上报教育部。

五、其他要求

1.各单位提交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和签字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在全国予以通报批评。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产业处。联系人:唐高峰 联系电话:33722021

附件:

1. 教育部人文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2. 教育部人文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

科技产业处

                         2011年9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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