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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2008年度及以往年度立项且尚未结题的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需提交结题报告,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科技厅继续使用“陕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由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报告。省科技厅每年受理一次结题材料。

二、所有的论文必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论文应当标注受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基金资助及相应的项目编号;著作首页(显示项目标注内容)及其论著封面和目录的复印件;权威机构认证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或受理文件,获奖证书、鉴定证书,以及实验、检测、查新报告等;研究成果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

三、请各有关单位通知项目负责人,于325日前将纸质结题报告、电子版及相关附件材料(有相关课题资助标记)12份报送科技产业处,成果简介只需要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唐高峰   话:33722021

附件:

1.陕西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系统(见科技产业处下载中心)

2.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重要成果简介(结题项目均填写)

科技产业处

201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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