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0 118号),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
重大项目是指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可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
重点项目是指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12万元;
一般项目是指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每项资助额度为9万元。
二、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4)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后期资助项目中的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得到过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
(2)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
(3)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4)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5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5)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已报或拟报本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1. 年度后期资助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我校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并按申报程序上报。
2.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含1份原件)、《申请一览表》1份(均含配套的电子版材料);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成果3套。
3.所有申报材料(包括书稿)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制。
4.请各申报单位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于8月16日报送科技产业处。
未尽事宜,请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唐高峰 联系电话:33722021 13759729288
附件:
1、《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
3、《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2010年度申请一览表》
4、201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
科技产业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