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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院内各有关单位: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涉及哲学、政治学等22个学科,所有学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报跨学科的课题,要在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栏中注明申报学科和主要涉及的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在“政治学其他学科(ZZE)”中申报,管理学其他学科可选择相关学科进行申报。教育、艺术、军事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
  二、项目类型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这三类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依次为15万元、10万元、8万元。申请者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额度,并按照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
 三、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没有收到结项证书的各类项目视为在研)。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青年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人要按照《课题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基础理论研究方面的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研究方面的条目(带※标识),一般要求按题申报,不能改变题义,题目的文字表述可自行确定。
  五、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及《活页》、《代码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可从我处网站或国家社科规划办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下载。
  六、申报材料包括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的《申请书》7份;《论证活页》(4千字左右)7份,电子文档1份,于2008年3月17日前报科技处,逾期将不再受理。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
                               咸阳师范学院科技处
                                   2008年1月2日
  附件:
  1.申请书
  2.课题论证活页
  3.代码表
  4.2008年度课题指南
  5.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7.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8.形式审查要点
  9.2007年度项目初评专家评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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