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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咸阳师范学院2008年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4   点击数:

院内各有关单位:

我院2008年院内专项科研基金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望各单位接到此通知后,及时传达给全体教师,积极组织申报。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国家及省科技厅、教育厅关于科学技术发展的指导思想及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我院的传统优势,坚持基础性研究与应用性研究并重,培育和孵化创新项目,为咸阳地区乃至全省的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为申报国家及省部级各类重大科研项目创造条件,不断提高学院科研水平。

二、申报范围

2008年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报范围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性研究。对多学科合作研究,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研究及结合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研究课题予以优先资助,对能促进我院学科建设,提高我院科研水平的课题予以重点资助。

三、申报条件与要求

2008年专项科研基金资助的对象为我院教师和科研人员。具体要求为:

1、项目申报者必须清楚国内外本研究领域的现状,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能在2-3年内取得预期科研成果。

2、申报者需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且没有在研的院内项目。

3、本年度学院引进的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可申报学院引进人才计划项目,对经审查后获准立项的,按学院引进人才有关文件下拨科研经费。引进人才计划项目的研究成果,要求申报者须公开发表2篇(含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4、最终成果形式

一般项目:要求公开发表2篇(含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重点项目:要求公开发表2篇(含2篇)以上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学术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

5、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院内项目的申报;作为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两项。

6、为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提倡跨学科的协作研究和交叉学科研究,鼓励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且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

7、曾受过院内科研基金资助两次(含两次)以上的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应积极申报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本年度原则上不考虑在院内立项。

8、院级科研项目主要为我院次年申报高层次的各级各类课题做准备,原则上列入本计划的项目,下年度要积极申报高层次各级各类课题。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所有申报者必须认真填写《咸阳师范学院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

2、各部门组织初评,并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081015前将申报材料和《申报项目汇总表》报科技产业处,所有材料均须报送电子文档。

3、科技产业处进行形式审查,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材料提交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附件:

1、《咸阳师范学院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类)

2、《咸阳师范学院专项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3、2008年度咸阳师范学院各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

                        

         00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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